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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职责 |
一、房山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一)立案审理科
主要负责辖区举报案件管理,案源管理,案件审理,反避税调查管理,稽查局各科室之间业务协调,综合反馈工作。
(二)税务检查一科
主要负责辖区内专项检查、举报案件、大案要案、上级交办案件和经评估、函告、约谈转入案件的检查实施工作,反避税调查工作及检查反馈工作。管辖良乡镇、长阳镇、青龙湖镇、窦店镇、琉璃河镇、河北镇、佛子庄乡、南窖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和大安山乡。
(三)税务检查二科
主要负责辖区内专项检查、举报案件、大案要案、上级交办案件和经评估、函告、约谈转入案件的检查实施工作,反避税调查工作及检查反馈工作。管辖房山街道、闫村镇、韩村河镇、周店镇、长沟镇、十渡镇、大石窝镇、张坊镇、石楼镇、新镇和蒲洼乡。
(四)执行科
主要负责检查税款的执行入库,案件归档及业务反馈工作。
二、机关科室设置及职能
房山区地方税务局机关设11个职能科室和1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负责本局TAX861网站维护等工作。
2、税政管理科
负责本辖区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分管税种的税收执法评估、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手续费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
3、征收管理科(档案资料室)
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
档案资料室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含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编写借阅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4、纳税评估科
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工作。
5、计划统计科
负责编制本局地方税收计划;负责全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录入、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处理、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6、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本局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全局依法治局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7、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系统运营和维护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系统管理员的管理及技术培训工作。
8、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9、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团、群、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各科(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10、监察科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11、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的管理。
12、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本局后勤管理制度的建设;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及机关食堂管理;负责全局的车辆管理和安保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检修工作;负责临时工的管理;负责基层税务所电路、水路及锅炉的大修和维护;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层征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房山区地方税务局基层设1个纳税综合服务专业税务所、7个税源管理税务所和2个个体集贸市场税务所,负责全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第一税务所
本所为纳税综合服务专业税务所。主要负责全区的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比对与发售;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窗口涉税服务无辖区有关工作。
(二)良乡税务所、房山税务所和闫村税务所(加挂税务处理中心牌子)
良乡税务所、房山税务局和闫村税务所均为税源管理税务所。主要职责是依法完成税收任务,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企业办税人员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函告、约谈工作;负责发票的核查、发售工作;受理及审核税收减免缓退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及纳税服务无辖区有关事良乡税务所管辖良乡镇、长阳镇。
房山税务所管辖房山街道、周口店镇和石楼镇。
闫村税务所管辖闫村镇、青龙湖镇、新镇、物流基地、良乡工业开发区和房山科技园区。
(三)长沟税务所、琉璃河税务、河北税务所和张坊税务所(加挂税务处理中心牌子)
长沟税务所、琉璃河税务所、河北税务所和张坊税务所均为税源管理税务所。主要职责是依法完成税收任务,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展纳税评估;负责查找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等工作;负责监控税源户的变化情况;负责企业办税人员日常咨询辅导;负责对非正常纳税户的函告、约谈工作;负责发票的核查、发售工作;受理及审核税收减免缓退工作;负责具体办理纳税清算及纳税服务无辖区有关事宜。同时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种的税源管理、征收等工作。
长沟税务所管辖长沟镇、韩村河镇。
琉璃河税务所管辖琉璃河镇、窦店镇。
河北税务所管辖河北镇、佛子庄乡、南窑乡、大安山乡、史家营乡和霞云岭乡。
张坊税务所管辖张坊镇、十渡镇、大石窝镇和蒲洼乡。
(四)第一个体集贸易市场税务所、第二个体集贸市场税务所
第一个体集贸市场税务所和第二个体集贸市场税务所均为个体集贸市场税务所。主要负责辖区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种的税源管理、征收等工作。
第一个体集贸易市场税务所管辖良乡镇、长阳镇和青龙湖镇。
第二个体集贸易市场税务所管辖房山街道、周口店镇、石楼镇、闫村镇和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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